HONG KONG
移民香港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優才計劃旨在吸引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所有申請人均必須首先符合基本資格的要求,並根據計劃所設兩套計分制度(綜合計分制及成就計分制)的其中一套方或提出申請,並與其他申請人競爭配額。

優才申請準則 (綜合計分制)
【年齡】
1. 申請人是否50歲或以下
【工作經驗】
6. 申請人是否擁有不少於五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準的工作經驗
7. 申請人是否擁有不少於三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準的跨國公司或知名企業的工作經驗
8. 申請人是否擁有不少於三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準在特定領域/行業的工作經驗,包括:創新及科技、金融及國際貿易
9. 申請人是否擁有不少兩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準的國際工作經驗
【學歷】
2. 申請人是否持有由合資格大學頒授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3. 申請人所持有由合資格大學頒授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是否與STEM學科有關,即科學、科技、工程或數學
【全年收入】
10. 申請人在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是否達港幣100萬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幣)
【語言能力】
4. 申請人是否具備兩種語言的良好書寫及口語能力
5. 申請人是否具備良好的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
【業務所有權】
11. 申請人現時是否擁有一家業務實體,而該業務實體在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盈利達港幣500萬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幣)
12. 申請人現時是否擁有一家上市公司
優才申請準則 (成就計分制)

本計劃亦為具備超凡才能或技術並擁有傑出成就的個別人士,提供另一種申請來港的評核機制。這類別的申請人可選擇以「成就計分制」接受評核。此計分制的要求極高。申請人如被認為符合下段所述此計分制所列的其中一項評核準則,即視為符合申請資格並可獲評核委員會作進一步評核。不符合者則被視為不符合申請資格,其申請會即時被拒絕。
「成就計分制」的評核準則包括:
-
申請人曾獲得傑出成就獎(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以及
-
申請人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同業肯定,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例如有關行業的終生成就獎)。
申請需知(綜合計分制)
1. 符合以上12項評測標準中的6項即可提交申請
2. 申請週期約9-12個月,批准後即獲發簽證及香港居民身份
3. 申請人首次批准會獲發3年簽證,其後再獲發3年及2年簽證,共8年簽證
4. 申請人要成功續簽需證明其已在港定居,以及對香港能作出程度上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