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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移民香港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香港在2024年重新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香港投資移民),此計劃的目的,是讓那些把資金帶來香港,但不會在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即資本投資者)來香港居留。投資者可以從不同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中選擇自己的投資項目,而無須開辦或合辦業務。

獲許投資資產組合類別
1.
其中2700萬港元
可投入以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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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債券 / 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畫 / 保險基金平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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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類房地產 (最多計算1500萬)/ 住宅類房地產 (最多計算1000萬,而該單一的住宅物業成交價需為港幣3000萬或以上),所有房地產類別總和佔比不超過1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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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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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基金
2.
其中300萬港元
必須投入以下項目:
創科類投資組合 (投資組合由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和監督)
申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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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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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需證明6個月前至今個人其下淨資產值達30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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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犯罪紀錄及能證明具香港生活的經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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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之申請人需持有海外永居身份方能提出申請 (可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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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3000萬港元於指定投資資產組合
申請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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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首次批准會獲發2年簽證 其後再獲發3年及3年簽證 共8年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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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攜同配偶及未滿18歲子女一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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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於第7年時申請無條件逗留簽證,該簽證可讓申請人未有香港永居時永遠保留其香港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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